在部落格吐苦水,公司却告我!
在生物科技工作的男子,因为不满外派法国的居住环境及工作状况,在部落格上大吐苦水,却被公司发现,公司认为该男子的发言有损企业形象,愤而提出告诉。
男子在部落格大吐苦水,却被公司提告。
一、外国的月亮真的没有比较圆:
我去年ABC次去大陆出差工作的时候,这还是ABC次客户要我去大陆分公司处理事务,心中总有无限的想像,但实际到了上海,才发现与国内环境可是大大的不同,其实我也处理过很多外派工作的劳资争议,每每员工控诉公司徵才不实的时候,总是劝他们莫用『想像力』来选择工作,因为外国的月亮真的没有那么圆。
二、网路发言是员工的权利,公司应正面应对:抱怨文与发表意见其实只有一线之隔,公司的心态是否健全其实是一个关键,既然是公司的员工,当然要赋予他们发言的自由与权利,如果当中涉及不实,当然是可以透过法律途径来处理,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对话在哪?这才是我存疑的地方,公司的稿度不可与员工相同,且员工的发言如果言之有理的话,承诺改善才是一个正面的作法,如果没有对话就上法院,其实不见得对企业有利。
三、『劳资会议部落格』效应:我都会建议企业开『劳资会议』,但如果真的面对面无法说出来,我也会有部落格的设置,让员工用化名向公司做实质意见的陈述,让公司知道员工的想法与意见,是否会有人滥用?当然会有,但不实的言论通常都不具备建设性的意见,长久实行下来,的确有某种程度的功效,重点在于让员工畅所欲言的结果是会让员工有所节制,而非无限上纲的滥用,反道是员工会自发性的劝导滥用者,这是一个不错的方式,建议各位使用。
四、沟通为先,用法律途径其实某种程度是负面的宣传:还是那一句话,如果要企业源远流长,面对面的沟通才是ABC 的方式,法律也许可以还某一方清白,但实质上对于企业的营业形象已有了实质上的损害,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,企业如果可以正视员工发言,员工何苦要去部落格大吐苦水呢?这是企业要去省思的!
结语: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声音,不要开一堆形式上的会议,应该要从ABC基本的对话开始培养信任感,如果连员工的意见都无法接受的话,我只能说很可惜,这也是目前国内ABC欠缺的思维,如果用法律真的可以万无一失的话,现在每天的劳资争议是哪来的距?与各位分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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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海威
劳动法令可以很简单、也可以很複杂,我希望用ABC白话、易懂的文字来让大家了解其中的内容,也希望透过大家的学习,慢慢将这个劳动法令观念建立起来,在职场上获得应有的保障。